为贯彻落实金融扶贫政策,根据《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苏发〔2015〕35 号)、《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5号)、《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若干措施》(苏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提前下达我区2020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500万元(苏财农〔2019〕116号),用于2019年度(含)以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金融机构补助。
淮安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020年4月7日 |
为贯彻落实金融扶贫政策,根据《关于实施脱贫致富奔小康工程的意见》(苏发〔2015〕35 号)、《关于打赢打好脱贫攻坚战三年行动的实施意见》(苏发〔2018〕25号)、《关于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补短板强弱项的若干措施》(苏发〔2019〕23号)等文件精神,提前下达我区2020年度扶贫小额信贷贴息资金500万元(苏财农〔2019〕116号),用于2019年度(含)以后扶贫小额信贷贴息和金融机构补助。
淮安区扶贫开发服务中心 2020年4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