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按信息公开、公示相关要求予以公示。现对我区2017-2018年度区级配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17-85913646 附:淮安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
根据《江苏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定,各级财政安排的专项扶贫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建设情况,按信息公开、公示相关要求予以公示。现对我区2017-2018年度区级配套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20年4月14日-2020年4月2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提出意见。 联系电话:0517-85913646 附:淮安区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安排使用情况表
淮安市淮安区人民政府扶贫工作办公室 2020年4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