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淮阴区2020年面向社会认定幼儿园、中小学教师资格的补充通知

2020-07-03 08:00:00 来源:淮阴区人民政府 作者:教育体育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做好我区2020年教师资格认定工作,2020年6月30日,我们在淮阴区人民政府网站发布了认定公告,由于疫情原因,未对体检的相关事宜作出明确的安排,现根据上级有关部门的精神,并结合疫情防控的需要,对我区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环节的工作进行如下安排:

1.体检对象

所有参与我区教师资格认定的人员。其中,因参加人事考试已于2020年上半年参加过体检的人员可以凭合格的体检结果参加我区教师资格的认定。

2.体检时间与地点

体检时间:2020年7月6日—2020年8月20日

体检地点:

A.淮阴区人民医院(淮阴区北京西路38号)。电话:0517—84939119。申请认定中小学资格证的,体检费为100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资格证的,体检费为150元整。淮阴区人民医院每月1日、16日、每周周日不承接体检业务。

B.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原第八二医院,清江浦区健康东路100号)电话:0517—83568984。申请认定中小学资格证的,体检费为110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资格证的,体检费为330元整。中国人民解放军东部战区总医院每周六、日不承接体检业务。

申请认定人员可以任选一个体检地点携带《体检表》自行参加体检,费用自理。

3.相关要求:请参加体检人员及时下载(A4正反打印)《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1),或《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见附件2),下载时请务必分清楚两个不同的体检表,不要混淆。如实填写“受检者确认签字”及以上内容并粘贴照片,及时了解体检信息及体检结果,积极与体检医院对接,医院将根据体检结果在《体检表》上作出体检结论。体检不合格不能认定教师资格,体检合格的申请人将带有体检结论的《体检表》带到确认现场。所有申请人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医院参加体检。因个人原因造成未能按要求体检的,不予认定教师资格,后果自负。


附件1 江苏省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附件2 江苏省幼儿园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表.pdf





淮安市淮阴区教育体育局    

2020年7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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