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公示(批前)

2020-04-27 08:00:00 来源:中国·灌云网 灌云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项目名称: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局部调整

设计单位:连云港市城乡规划设计咨询有限公司

此规划公示为批前公示,若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将书面材料送交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公示时间:2020年4月27日至2020年5月27日

联系(监督)电话:0518-88106491(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监制单位:江苏灌云经济开发区规划建设局

一、规划背景

灌云经济开发区位于灌云县城南部,位于灌云县对外交通廊道的节点上,区位交通优势明显,属于县城的“窗口”地区,建区以来开发区已初步形成以现代装备制造为主导,轻工纺织和食品与健康产业为支柱,新材料电池、电子信息和新能源汽车为培育重点的“123”产业格局。随着灌云城市整体发展战略的实施,开发区在促进灌云城市转型和产业结构升级等方面,将发挥出示范先行区的作用。结合高速出入口城市形象提升、完善开发区公共设施配套等工作实际,对原控规进行局部调整是及时和有必要的。

二、调整区域

本次控规调整涉及的区域包括三个,总面积36.63公顷。一是长深高速以东、镜花缘路以北、云山南路以西区域,面积为18.62公顷;二是民安南路以东、江南路两侧地块,面积为11.48公顷;三是伊山南路以东、江南路两侧地块,面积6.53公顷。

三、用地调整

1、区域一用地调整

原控规区域一为二类工业用地,结合高速出入口城市形象塑造以及工业企业退二进三需求,将该区域北侧用地调整商住混合用地、幼儿园,中间为二类居住用地、商业用地,最南端为公园绿地。

2、区域二用地调整

原控规区域二为教育科研设计用地、二类居住用地,结合现状已建学校及拟建小学,将江南路以北地块调整为中学用地,江南路以南地块调整为小学用地。

3、区域三用地调整

原控规区域三为中学用地、小学用地,由于中小学位置规划向西调整,结合下步开发建设需求,将该区域江南路以北调整为商业用地,江南路以南调整为二类居住用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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