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雄州城管中队执法人员在巡查至辖区某村庄时,在空地上发现一处新建的房屋与周边的环境格格不入,房屋主体是用钢结构进行支撑的,墙体用的是砖头砌的,似乎是刚刚完工,用于施工的脚手架还没拆除,外墙也没来得及粉刷,房屋的建筑面积约120平方米。
拆除前后 经过执法人员的走访调查,此房屋是本村村民杨先生所建,执法人员随即找到了当事人杨先生了解情况,通过交谈得知杨先生在此处空地建房用意是想打造成“农家乐”来使用,并且杨先生承认存在侥幸心理,在建造房屋前并未取得相关规划许可手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杨先生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建设属于违法行为。
自行拆除中 城管中队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六十四条依法拆除,杨先生意识到自己的行为已违法,并表示当天下午将进行自拆。当天下午,执法人员到达现场进行核查时发现,杨先生已组织人员对建筑物进行了自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