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居民或单位因装修产生的各类问题与日俱增,偷倒建筑垃圾的现象也时有发生,影响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对小区环境和市容环境产生恶劣影响。雄州城管中队在加强日常巡查的同时,积极响应居民举报,与街道物管办、网格科、各村(社区)等单位部门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模式,保障辖区人居环境整洁、有序、美观。 近期雄州城管中队队员乘车巡查至钱仓村宁启铁路高架桥下时发现一辆满载装潢垃圾的五小工程车十分可疑,驾驶员驾车走走停停还时不时的摇下车窗向两边观望,各种不合理的动态引起了队员的注意。 城管队员驾驶执法车辆从远处跟了上去,五小工程车驾驶员发现执法车跟了上来不仅没有减速反而加速行驶试图甩开执法车辆,道路颠簸一路上又从五小工程车上掉落了不少装修垃圾,最终在执法车辆不断的鸣笛示意下五小工程车停了下来。 面对城管队员的询问,驾驶员对之前行为的解释是:“路不熟,走错了路”,城管队员从车辆上找出了该车辆的工程渣土建筑垃圾准运证和道路通行证,其中交警部门开具的道路通行证上并没有涉及钱仓村的相关线路而且最近的线路离这也很远,面对城管队员的再次询问驾驶员说出了实话:“宁启铁路比较偏远,周边大部分是农田和荒地,听同行说过在此处偷倒装修垃圾风险比较小不容易给发现,刚刚是在找地方准备把这一车装修垃圾偷倒掉”。城管队员通过车牌号调取了该车辆近期的北斗定位行驶轨迹,车辆轨迹显示该车辆在近期确实是第一次到此地。 普法时间 《南京市市容管理条例》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按照规定的时间、路线、密闭方式运输,未将建筑垃圾运送到指定场地处置,车轮带泥行驶污染路面或者沿途遗洒、飘散建筑垃圾的,处以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造成路面污染的,责令经营者或者车辆驾驶人员立即清除。 该车辆此次偷倒装修垃圾的行为未实施但是依然存在未按规定线路行驶、不密闭运输飘散建筑垃圾的行为。城管队员责令驾驶员对刚刚实行途中掉落的装修垃圾进行了整改,并在次日对该五小工程车所属的公司进行行政处罚。 雄州城管中队还将继续保持高压态势,与街道各部门、各村(社区)加强合作与联动,更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效能,织好城管执法精细化的“天罗地网”。 为了我们的城市环境更宜居 请依法依规处置各类垃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