启东市第一批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公示

2020-03-25 08:00:00 来源:启东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道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源头治理工作的通知》(交运发〔2011〕355号)及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为从源头上遏制超限超载行为的发生,决定将我市第一批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向全社会公布,欢迎社会各界进行监督。公示时间为:2020年3月26日至2020年4月2日。举报电话:0513-83310960。

各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要切实落实车辆合法装载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履行源头治超工作职责,严把货物装载关、车辆称重关、车辆出厂(场)关,确保出厂车辆无超载超限行为。同时,各道路交通安全相关职能部门及货运装载源头单位行业主管部门、属地政府要认真履行各自在治超工作中的职责,强化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的日常监督管理,从源头上遏制超载超限车辆上路行驶。

附件:启东市第一批重点货运装载源头单位公示.docx

启东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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