鉴于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发病率持续上升,为了有效切断疫情传播途径,特紧急通告如下: 一、请各单位、各部门劝阻上述区域人员近期不要来如。我市将强化对春节期间由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返回我市,或途径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返回我市的相关人员的健康管理。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各镇(区、街道)须对辖区内来自上述区域人员进行全面排查,严格实行隔离观察,时间自到达之日起14天。发现相关人员线索,欢迎拨打市或各镇(区、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附后)。 二、提前开工的企业和建筑工地凡有来自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的工人,一律休息并在居住地隔离观察,时间自到达之日起14天。 三、各机关企事业单位要负责本单位相关人员的排查监督,共同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凡有春节到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尚未返如的人员一律劝其待在原处;凡在春节期间有与湖北省以及浙江省温州市人员接触史的,一律居家隔离观察,时间自末次接触之日起14天。 四、从2020年2月3日起,各镇(区、街道)负责督促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商业综合体、商场、除农贸市场之外的其他市场、汽车4S店、售楼部、理发店(含美容美发)、按摩店、小旅馆等人员易聚集场所和家政服务、中介服务等行业暂停经营,恢复营业日期另行通知。农贸市场、超市、药店等经营场所的各入口处均要设置“未戴口罩禁止入内”醒目提示,安排专人测量体温,未佩戴口罩或体温异常者一律禁止入内。从业人员必须配带口罩做好防护,场内必须按要求做好消毒、通风等防控工作。对于防护不到位的,将依法追究市场经营者和管理者的责任。 五、对拒不执行本《通告》要求的,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如皋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 2020年2月3日 附: 市及各镇(区、街道)疫情防控指挥部电话 市疫情防控指挥部:87650120 如皋经济技术开发区(城北街道):87501921 如皋工业园区(如城街道):87633309 长江镇(如皋港工业园区):81739659 如皋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城南街道):87199518 东陈镇:87541106 丁堰镇:88567408 白蒲镇:88578588 下原镇:87715002 吴窑镇:87946035 磨头镇:88591008 九华镇:87575719 石庄镇:87561090 江安镇:87596486 搬经镇:8850234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