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安市财政局积极落实企业复工用工补贴政策

2020-02-27 08:00:00 来源:海安市人民政府 作者:海安市财政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帮助企业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带来的影响,保障企业复工用工,市财政局会同市人社局制定了各项用工补贴政策细则。

“招本土、引周边”用工补贴给予个人1000元/人的补助;合作平台引工综合补贴标准为500元/人,最高不超过10万元;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引进市外人员补贴一次引进5人以上的,每人补贴500元,一次引进20人以上的,每人补贴1000元,最高不超过10万元;企业包车拼车符合规定的按实全额补贴;稳岗返还补贴对裁员率和参保人数符合规定的,补贴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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