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9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江苏省商务厅江苏省财政厅关于2019年度国家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的通知(苏商贸[2019]432号的要求,2019年度国家进口贴息事项申报工作开始,请按照本通知要求积极申报。 一、申报企业条件 1. 在江苏省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和制度; 2. 企业近三年无严重失信行为。 二、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 根据《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应用信用信息的暂行规定》(苏财规[2016] 10号),专项资金申报实行信用承诺制。申报单位按照专项资金管理的有关要求和诚实守信原则,对自身的信用状况、申报材料的真实性、遵守专项资金管理等相关规定以及违约责任作出书面承诺并提交《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信用承诺书》,承诺书须签名、盖章。 三、申报材料上报 企业按照申报指南的要求做好申报工作,申请材料加盖企业公章后一式四份于7月%日前送吴江区商务局外贸科(吴江大厦B幢22楼),逾期不予受理。 吴江区商务局 2019年7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