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省委、省政府批准,苏州市委、市政府决定表彰一批在全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斗争中涌现出的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根据评选表彰工作部署,在各地区各部门充分酝酿、集体研究的基础上,经综合评审、统筹考虑,确定屈陈江等500人为苏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个人拟表彰对象(含追授1人)、张家港市第一人民医院等150个集体为苏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先进集体拟表彰对象。 为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接受社会监督,现就拟表彰对象进行全市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月15日至1月21日。 如对公示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信函、传真等方式,向苏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日邮戳为准)。反映情况须实事求是,提供具体线索或事实依据。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署实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69820146(兼传真) 地址:苏州市平泷路251号城市生活广场A座23A楼26室 邮编:215031 苏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5日 近日,苏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评选表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苏州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拟表彰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进行公示。 吴江地区名单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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