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沛县老旧小区及商业街区改造征求意见的公告

2019-03-20 09:38:00 来源:沛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沛委发〔2019〕2号文件《中共沛县县委、沛县人民政府关于实施2019年度重大项目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通知》和沛委发〔2019〕23号《关于2019年深入推进全国文明城市提名城市、国家卫生县城和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三城同创”工作的意见》要求,为改善老旧小区居民的生活环境和居住条件、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社区治理体系,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拟对我县老旧小区及商业街区进行提升改造。

一、基本原则

1.坚持“先民生后提升、先规划后建设、先功能后景观、先地下后地上”的原则,以人为本、安居惠民,重点解决保障居民基本生活和安全的用水、用电、用气、交通出行等问题,消除小区安全隐患,改善基本生活需求,营造良好居住环境。

2.坚持先急后缓原则,对于基础设施差、管理混乱、安全隐患突出等群众反映强烈,需求高的小区先行整治。

3.坚持改造与管理结合原则,建立健全物业管理工作机制,实现建管并举,做到业委会成立一个、物业管理建立一个、改造整治推进一个。

4.坚持属地为主的原则,充分发挥属地街道在改造整治过程中的主导作用,因地制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5.坚持居民参与的原则,在改造整治全过程和后期物业管理中,突出居民共同谋划、共同建设、共同参与、共同管理,共享改造成果,达到共同缔造目的,确保居民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明确居民共同管理小区的义务与职责。

二、改造实施程序

为保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改造后环境的维持,拟改造老旧小区和商业街区必须严格执行先成立业主委员会、聘请物业管理公司,并到沛县房产服务中心物管中心备案后,由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向属地街道申请,属地街道结合实际情况向县政府提出申请,经批准后实施。

三、违章建筑

小区内违章建筑、私占用地请居民自行清除,否则由执法单位依法清除。

四、改造内容

目前计划改造的主要内容有:道路、雨污水管道、楼房外立面、机动车停车位、非机动车车棚、电瓶车充电桩、绿化、路灯、监控、室外晾衣架、商业街门头等。

为切实落实好为民办实事工程,对改造后的小区和商业街更具实用性、功能性和美观性,现面向全县广大居民征求更好的改造意见,希望广大业主积极参与,对本次改造工作提出合理化建议和意见。

联系人:李潇

联系电话:0516—80355067;QQ:583056210

                                       沛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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