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进行沛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的公告

2019-04-17 10:30:00 来源:沛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按照国务院统一部署,沛县正在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登记工作。普查登记对象包括:沛县辖区内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

普查登记工作将于2019年4月30日前结束,但尚有部分企业单位未进行登记,现已通过电话或短信告知。请未普查登记企业,及时联系所在街道(镇政府、区管委会)经普办或当地社区(村)居委,预约时间依法进行普查登记。

《全国经济普查条例》第三十六条规定,“拒绝或者妨碍接受经济普查机构、经济普查人员依法进行的调查的行为,情节严重的,处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罚款。”同时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双随机抽查的重点对象,可能对企业征信造成不良影响。

普查登记对象可通过“徐州统计微讯”微信公众号或“江苏统计”微信公众号最新公告栏目查阅当地普查登记咨询电话。

沛县普查办咨询电话:68867258



沛县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4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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