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布沛县2019年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抢险责任人的通知

2019-06-10 10:46:00 来源:沛县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各镇(场)、街道、防指各成员单位、水利工程管理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防汛抗洪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统一指挥,分级分部门负责”的规定,为切实做好2019年防汛防旱工作,各镇(区、场)、街道办落实了防洪、抗旱重点水利工程防汛抢险责任人,现予以公布。

各级防汛防旱责任人要切实负起责任,落实好防汛防旱责任制,确保人员到位、工作到位。如有人员调整,由担任相应职务的人员履行相应职责。对思想麻痹、工作不实、玩忽职守造成人为事故发生,将根据《防洪法》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特此通知。


2019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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