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财政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苏财建〔2020〕134号通知,经单位申报、职能部门审核,按照县交通运输部门和财政部门拟定的县农村客运油价补贴资金分配方案,拟对全县145辆农村道路客运车辆经营者发放2019年度油价补贴资金,现对拟发放情况进行公示,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一、发放对象:符合财建〔2009〕1号文件规定的2019年度实际营运并支付油费的农村道路客运经营者。 二、资金分配方案:2019年度农村道路客运车辆单车油补金额=[省财政下达我县农村道路客运油补直发资金总额的80%÷所有车辆全年行驶总里程×各单车全年行驶里程]+[省财政下达我县农村道路客运油补直发资金总额的20%÷(单车座位×实际营运天数)总和×(单车座位×实际营运天数)]。 三、资金发放方式:直接转账给客运企业,由客运企业负责发放。 四、公示时间:2021年1月29日至2月4日 五、监督电话(工作日):82369001(运政处)、82350229(交通运输局)、82381779(财政局)、82356326(县纪委监察委第四派驻纪检组) 射阳县财政局 射阳县交通运输局 2021年1月2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