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扬州市高邮市历史沿革

2019-07-24 14:47:24 来源:《小康》·中国小康网 作者:李弋 责任编辑:李弋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高邮,属海退成陆的里下河浅洼平原。代表江淮地区东部史前文化的龙虬庄遗址,表明七千多年前境内便有人类的璀璨文明。春秋,吴邗沟地,越并吴属越。战国,楚并越属楚。秦王嬴政二十四年(公元前223年),灭楚,筑高台,置邮亭,故名高邮,亦称秦邮。西汉,先后属荆国、吴国、江都国。武帝元狩五年(公元前118年),置高邮县,属广陵国。东汉,高邮县属广陵郡。东汉末,高邮县废。三国,地属广陵郡,先属魏,后属吴。西晋,复高邮县,属临淮郡。东晋,高邮县属广陵郡。东晋和南北朝,高邮西北(今金湖县、天长市部分)侨置幽、冀、青、并州及后魏平阿县,由此形成北阿镇(亦曰三阿),与平阿湖、下阿溪三者合称三阿等地名。南北朝期间,南宋置高邮县,属广陵郡,又划设临泽县,属海陵郡;南梁起,先后置广邺郡、神农郡,辖高邮县划设的高邮、竹塘、三归三县;临泽县仍属海陵郡。

  隋,竹塘、三归、临泽三县仍并入高邮县,属吴州(不久改称扬州),后属江都郡。唐,高邮县先后属兖州、邗州、扬州、广陵郡、扬州(均为现扬州)。玄宗天宝元年(742年),划江都、六合、高邮三县部分地区置千秋县,天宝七年(748年)改称天长县。五代十国,高邮县先后属吴都江都府、后唐东都(扬州)、后周扬州大都督府。宋,开宝四年(971年)置高邮军,直属京师。诏文为:“惟彼高邮,古称大邑,舟车交会,水陆要冲,宜建军名,以雄地望。”军同下州高沙郡,辖高邮县;熙宁五年(1072年)军罢,县属扬州;元祐元年(1086年),复置高邮军;建炎四年(1130年),升高邮军为承州,领承州、天长军,辖高邮县与兴化县;绍兴五年(1135年),废州,县属扬州;绍兴三十一年(1161年),复为军,仍领高邮、兴化二县。

  元,至元十四年(1277年),置高邮路,辖高邮、兴化二县;至元二十年(1283年),改为高邮府,辖高邮、兴化、宝应三县,属扬州路。至正十四年(1354年),张士诚在高邮建都,国号大周。元末,高邮改为散府。明,洪武元年(1368年),置高邮州,领兴化、宝应二县,属扬州府;洪武四年(1371年),升守御所为高邮卫。清,顺治元年(1644年),置高邮州,属扬州府,不久遂为散州。

  古代高邮,史称“江左名区,广陵首邑”,由宋置军至清设州,有九百多年中等行政区划的经历。民国元年(1912年),废州为县。

  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抗日战争和解放战争期间,高邮县澄子河以南地区曾先后属江高行政区、江都县,高邮湖西菱塘地区曾先后属天高县、甘泉县、东南县、仪扬县、仪征县。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仍设高邮县。1991年2月,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县级),同年4月1日,正式建高邮市,实行计划单列。(李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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