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组织申报2020年度 镇江“金山英才”计划的通知

2020-03-23 08:00:00 来源:丹阳市委组织部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进一步紧贴高质量发展需求,更加高效吸引和精准支持高层次人才来我市创新创业,现将2020年度镇江“金山英才”计划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 项目类别

2020年“金山英才”计划包括顶尖人才、先进制造业领军人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现代农业领军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五个子计划。

(一)顶尖人才专项计划

1.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诺贝尔奖获得者;中国或发达国家科学院院士、工程院院士;获得国家最高科学技术奖或相当层次国际科技奖项的科学家;其他相当层次顶尖人才。对于引领产业发展作用十分突出,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巨大贡献的人才,标准可适当放宽。

2.研究成果世界一流、国内顶尖,能够把握和引领重大科学发展或能够推动关键核心技术实现重大突破,并已在我市实现产业化,取得突出成效。

(二)先进制造业领军人才计划

1.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在国内外具有创新创业经历,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或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为带头人、拥有高技术含量科研成果、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的人才,以及引领我市产业发展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人才。

2)申报人创办的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等。

3)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财政资金资助额,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企业一般尚未落户或落户时间不超过3年。

4)申报人所创办企业在上缴税收、带动就业等方面贡献较大或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给予优先支持。

2.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 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其技术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或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为带头人。

2)申报人一般来镇时间不超过3年;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年以上。

3)申报人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受聘担任科技、营运负责人等以上职务,申报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20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4)申报人本人参与用人单位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给予优先支持。

(三)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计划

1.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拥有与创业领域产品、技术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或关键技术,或具有卓越经营管理才能的高级管理人才(团队)。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技术水平达到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项目服务业态或经营模式具有较强创新性和引领性,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等。

3)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财政资金资助额,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企业一般尚未落户或落户时间不超过3年。

4)对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税收、就业、社保等贡献大或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优先支持。

2.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一般应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以适当放宽。具有现代服务业相关领域理论和实践经验,较强的创新意识和能力,研究开发的服务业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品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首创或领先水平。近3年内须在促进服务业相关领域创新发展中做出突出贡献,或担任国内外知名服务业企业高级管理职务,有主持研究开发服务业商业模式、技术应用、服务产品的成功经验。

2)人才一般来镇时间不超过3年;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 年以上。

3)申报人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受聘担任科技、营运等负责人以上职务,申报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15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4)申报人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优先支持。

3.创新人才团队申报条件

1)创新人才团队项目须由至少1名现代服务业领军人才担任创新项目负责人,团队核心成员至少有2名符合市级高层次人才标准。团队成员之间专业结构合理,具有关联性和互补性。入选后能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

2)项目应已开工建设,总投资一般不低于800万元,项目建设资金已基本落实,当年度投资占总投资的30%以上,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其中辖市区财政先期已资助或者已获得知名投资机构投资的项目可优先考虑。

3)创新人才团队创办或者引进企业应属于高成长性现代服务业企业,已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参加社会保险等相关手续,注册资本一般不低于500万元,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 

(四)现代农业领军人才计划

1.创业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申报人具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或其技术国际先进,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或拥有高技术含量、市场开发前景广阔科研成果的人才,以及引领我市产业发展的带技术、带项目、带资金的人才。

2)创业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主导产品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有较好的市场发展前景和预期经济效益等。

3)申报人应为所创办企业的主要负责人,在所创办企业的实收资本中货币出资不少于财政资金资助额,占股不少于30%或是自然人第一大股东;企业一般尚未落户或落户时间不超过3年。

4)申报人及其团队应具有一定的创业经验或创业基础,创业的成功率相对较高。

5)对申报人所创办企业的税收、就业、社保等贡献大或已有社会资本投入的优先支持。

2.创新领军人才申报条件

1)一般应有硕士以上学位,年龄不超过55周岁,特别优秀者可适当放宽;具有在国内外知名企业、高校、科研单位及相关机构关键岗位 5年以上从事研发或管理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业绩;拥有发明专利等自主知识产权,能够填补国内空白或引领相关产业发展,或在国际某一学科、技术领域为带头人。

2)人才一般来镇时间不超过3年;入选后能连续在引进单位工作3 年以上。

3)申报人需与我市用人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并受聘担任科技、营运负责人等以上职务,申报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10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4)申报人本人参与项目投资、有资金投入并占有股份的企业引进人才优先支持。

5)申报人信誉良好,与用人单位合作融洽,作用明显,被用人单位认可。

(五)高技能领军人才计划

1)具有国家二级职业资格(技师)以上或同等技能水平,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年龄一般不超过65周岁。

2)具有5年以上在企事业单位关键岗位从事技术技能工作或技能人才教育培训工作的经历,并取得突出的成果和业绩。

3)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来镇时间不超过3年(以人才申报的时间为准计算)。

4)申报人已与我市单位签订具有法律效力的劳动合同或工作协议3年以上;境外引进的高技能人才应在引进单位连续工作3年以上,且每年不少于6个月,并在单位主要技能骨干岗位或担任技能负责人的职务。

 (5)申报单位给予的薪酬月均不低于10000元,以申报单位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完税证明为准。

柔性引才子计划同步申报,由市科技局组织实施,人才薪酬测算时间为2019年全年。

二、申报办法

1.顶尖人才专项计划由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组织实施,顶尖人才请向各辖市区、镇江新区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申报。

2.其他四个子计划分别由市工信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农村局、市人社局牵头负责组织实施,人才请登录人才镇江网(www.rczj.gov.cn)查看申报条件,填写相应资料,并按要求提交相关电子版材料。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0年4月30日

各辖市区委组织部、镇江新区组织部、镇江高新区科技发展局需在网站平台审核确认的基础上,于 2020年5月 20 日前将推荐报告、汇总表盖章后报送至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同时上报顶尖人才申报材料。

 

 

镇江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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