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街道、园区,市委各部委办,市各委办局,市各人民团体、各直属单位、有关企事业单位: 为进一步集聚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所需的重点紧缺人才,为转型升级创新发展、“一福地四名城”建设提供更加有力的人才支撑,根据《关于印发<句容市政府人才津贴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句人社〔2018〕54号)文件精神,现就做好2020年度句容市政府人才津贴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及条件 在我市创业就业,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党纪党规,且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优秀人才。 1、企业优秀人才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高级技师职业资格、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近五年来新引进的,即须2016年1月以后新引进的人员,已享受政府人才津贴,但未享受完年限的人员可以继续申报,不受引进时间限制; (3)与企业签订三年以上的劳动合同,在我市依法缴纳社会养老保险,柔性引进的博士及以上人才,如未在我市参加企业养老保险,需与我市企业有相关合作协议,并协助企业主导建立省级及以上“三站三中心”等; (4)所在企业为我市重点扶持和发展的产业领域,主要指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中小企业等。 2、机关事业单位优秀人才还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在编在岗人员; (2)所在行业为我市科技创新、建设、规划、交通、金融、农业、水利等系统; (3)引进的全职专业紧缺人才,当年所在专业技术岗位上主持或参与重点项目建设,具有显著工作成绩和技术成果; (4)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副科级及以上职务人员不作为申报对象。 3、驻句高校、科研院所优秀人才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教授或副研究员以上专业技术资格; (2)为我市产业发展做出贡献,与我市企业有合作协议,并由所在单位推荐申报。 二、津贴标准 1、对企业引进的“两院”院士,给予每人每年5万元政府人才津贴;引进的部省级以上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博士生导师、领军型创新创业人才,给予每人每年3万元政府人才津贴;引进的地市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或博士研究生、正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政府人才津贴;全职引进的硕士研究生、高级技师、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政府人才津贴。 2、对机关事业单位引进的博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政府人才津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政府人才津贴。 3、对驻句高校、科研院所引进的博士研究生、正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每人每年2万元津贴;引进的硕士研究生、副高级职称人才,给予每人每年1万元津贴。 4、政府人才津贴最高享受三年。对于上年度已获我市政府人才津贴的各类人才,需继续申报所剩年度,通过审核后方可享受本年度政府人才津贴。在党纪政务处分影响期内不得申报。 5、已享受过三年政府人才津贴或已列入句容市及以上人才计划的,如获得镇江“金山英才计划”、“福地英才计划”、“福地青年英才计划”等人才项目资助的,相关待遇按照就高原则执行,不重复享受。 三、申报材料 1、申报政府人才津贴汇总表、申请表; 2、企业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以及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级民营科技企业、省级中小企业等相关证明等; 3、引进人才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资格证等; 4、劳动合同、企业合作协议以及主导建立“三站三中心”等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所有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 四、申报程序 (一)组织申报。各镇、街道、园区和主管部门负责所辖企业和相关单位政府人才津贴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盖章确认后,于2020年11月27日前将《句容市政府人才津贴申请汇总表》、《句容市政府人才津贴申请表》(相关表格可在句容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jurong.gov.cn下载)及相关申报材料(一人一档)上报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地址:句容市政务服务中心3幢二楼东,联系人:吴红娟、巫致辉,电话:87319023、87319024) (二)材料受理。市人社局人才服务中心将对所申报材料进行统一受理。 (三)审批公示。由市人才办、人社局、财政局联合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经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确定本年度政府人才津贴发放名单及标准。经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7天,无疑议的发文告示并组织发放。 五、有关要求 (一)高度重视,积极宣传。人才津贴发放是我市人才队伍建设的重要内容,各镇、街道、园区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大力宣传,提高政策知晓率,确保政府人才津贴“应享尽享”。 (二)实事求是,严格把关。各相关单位要对照本通知的相关要求,严格申报条件,严肃申报纪律,做到客观公正、真实可靠、公开透明。对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资格,并进行通报,3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及个人的申报。 (三)加强指导,规范程序。各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要加强对申报工作的业务指导,及时解决申报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对符合条件的人员,经用人单位确认,由各镇、街道、园区及相关部门统一确认盖章后,方可上报。 句容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句容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句容市财政局 2020年11月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