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车辆超限超载治理工作,强化源头管理,维护公路及桥梁安全,按照《江苏省治理车辆超限超载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全省公路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工作的意见》(苏治超办﹝2019﹞1号)文件精神,现将句容市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向社会公示,公示内容如下:
特此公示。
句容市人民政府
2020年1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