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历下区2019年度初级职称申报评审的通知

2019-11-15 13:00:00 来源:济南市历下区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辖区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19年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评审工作,根据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9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和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济南市2019年度职称申报评审说明》的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申报渠道 

(一)申报范围

1、凡在我区企业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员,以及在城市、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

2、在我区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各地颁发的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可按规定参加职称评审。

3、公务员和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以及今年 12 月 31 日以前达到退休年龄的专业技术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申报渠道

1、区属事业单位(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2、国有经济等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企业上级主管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3、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企业(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企业负责推荐申报,经企业《营业执照》住所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4、社会组织等其他单位(含劳动合同、劳务派遣)人员,由单位负责推荐申报,经单位《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住所所在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5、城市和农村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但无工作单位的人员,由其所在街道或乡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负责推荐申报,经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逐级审核呈报。

6、国家、省驻济企事业单位人员,应按照人事隶属关系和职称管理权限,报单位相应上级主管部门办理。

(三)申报人员应符合相应专业技术职务试行条例及《济南市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评审办法(试行)》(济人社发〔2011〕221号)等有关文件的要求。

(四)对参加工作后取得的非全日制学历,不再限定年限要求。

(五)已实行以考代评的系列(专业),应按照有关规定参加相应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考试。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政策执行。
 二、申报评审初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要求

我区组建中小学教师、工程技术、药品技术3个初级职称评委会,负责历下区相应系列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一)网上申报要求

2019年度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实行网上申报,申报人员如实填写信息并上传对应的附件。申报人员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注册填报。网址:http://124.128.251.110:8185/。也可以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网站登录。

(二)纸质材料报送的类别、数量及要求

1、《山东省专业技术职称评审表》6份原件(须从系统中生成导出并正反面打印,A3纸型)。

2、反映本人任现职以来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业务工作总结1份(包括完成的业务工作任务、工作量、取得的效果等);代表性著作、论文、作品;成果及奖励证书等原件。其中,“任现职以来取得的代表性成果及受奖情况”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任现职以来发表、出版的代表性论文、著作、作品等”填报数量不超过3件。

3、学历和学位证书以及相对应的学信网“学历备案表”(或“学历认证报告”、“党校查验结果”)和学位网“学位电子认证报告”。

4、现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单位公布聘任的文件或聘书原件。

5、任现职期间各年度考核登记表原件。

6、《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1份。

7、现专业技术工作期间的社保证明(个人权益记录单)。

8、《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学时证明》原件1份,须从济南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平台中生成导出并打印。(若无职称证,则不需要提供。)

9、单位出具的公示结果报告1份。

10、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1份。

11、其他所需材料按照相应职称评委会办事机构的通知要求报送。相关表格电子版,可到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办事指南-专业技术人员服务”栏目中下载。

三、填报评审材料的要求

1、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实效性,做好申报前公示工作,按要求填写单位推荐意见并签名盖章。对不符合申报条件的材料,应及时退回并向申报人说明原因。

2、申报单位要按规定将申报材料和投诉受理部门及电话,在单位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单位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上报。

3、申报单位要认真审核申报材料,用标准档案袋装送,并在档案袋封面上详细注明材料名称和份数,所填材料及证件数与实有数相符(上报证书原件不要带证书封皮)。

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1)不符合评审条件;(2)不符合填写规范;(3)不按规定时间、程序报送;(4)未经或未按规定进行公示;(5)有弄虚作假行为;(6)其它不符合职称政策规定的。

四、纪律要求

1、强化责任追究。落实用人单位审查材料的主体责任,用人单位要认真审查申报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和有效性。实行职称申报评审“个人承诺制”,对有违法违纪、学历学位学术造假等品行不端行为的专业技术人员,实行“一票否决”。对申报评审中弄虚作假、违纪违规的人员,按照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建立职称诚信制度。按照《山东省公共信用信息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 第314号)规定,专业技术人员在职称评定等工作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信用状况不良的个人、单位或组织,将在行政监管、行政便利、财政资金申请等方面给予一定限制和惩戒。

3、评审工作结束后,评审通过人员须返回原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天,公示无异议的,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核准行文公布。

五、报送材料时间及收费标准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网上数据上报时间截止到2019年11月29日;纸质材料报送的时间截止到2019年12月5日。评审会办事机构另行规定的以相关规定时间为准,教育系列的具体时间需咨询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

1、工程技术: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解放东路99号,历下大厦23楼2315室)。联系电话:88152309

2、药品技术:历下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历下区十亩园街1号509室)。联系电话:81280509

3、教育系列:历下区教育和体育局(历下区文化东路44号412室)。联系电话:86553611

4、咨询电话:88152309

根据鲁价费发[2016]4号,申报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费每人100元。



附件1  会前公示结果(模版).doc

附件2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doc


历下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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