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江阴市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意见出台

2016-05-26 20:09:36 来源:江阴市人民政府 作者:佚名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江阴市2016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意见已正式出台。从市教育局了解到,2016年义务教育以“按施教区免试就近入学”为原则,确保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100%。城区初中招生工作由教育局直属管理。5月下旬还将出台2016年城区初中招生意见、2016年澄江街道小学招生意见。

根据该意见,2016年秋季小学一年级招生对象为年龄满6周岁(2010年8月31日以前出生)的本市适龄儿童和符合在本市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各小学不得招收年龄不足的儿童入学。有学习能力和自理能力的残疾儿童为正常招生对象,其入学年龄可适当延缓。初中一年级招生对象为本市小学毕业生,或在外地就读的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符合我市初中入学条件的新市民子女。

各镇街将根据辖区内学校布局、事业计划,科学、合理确定各校施教区域,及时向社会公布具体招生办法。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工作一般安排在7月中旬进行。各中小学将于预报名前10天左右在校门口及施教范围内居民密集区张贴招生公告,明确施教区范围、预报名时间和应交验的证件等。其中,城区小学招生方案由澄江街道确定。

此外,敔山湾实验学校2016年秋季开设一至九年级,一年级招六个班,七年级招四个班,主要招收在敔山湾学区有自住产权房并实际居住的居民子女,七年级新生必须为江阴市小学毕业生,具体招生方案另行公布。民办学校招生依据教育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按照教育行政部门审批同意的招生计划和办法,在规定的时段内招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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