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吉林省初中毕业生学业水平考试和高级中等学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吉教基[2019]7号)精神:“继续执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指标生比例不低于招生计划总数的75%,招生政策适当向农村倾斜,促进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衡发展”。我市继续实行“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多样化招生办法,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政策。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生范围 大安一中全市统招。 大安二中、大安六中按照就近入学原则,实行划片招生。 大安二中招生学校有:大安三中、大安四中、大安五中、大安七中、四棵树一中、四棵树二中、太山一中、太山二中、联合中学、海坨学校、两家子镇一中、同建学校、月亮泡中学和红岗子中学,共14所学校。 大安六中招生学校有:六合学校、舍力中学、新艾里学校、来福学校、烧锅镇中学、叉干中学、古城学校、丰收中学、安广中学、乐胜中学、大岗子中学、平安中学和龙沼中学,共13所学校。 每年根据师资和高考改革的政策要求,确定各高中招生数,大安市职教中心招生数按照专业设置确定,以每年下达招生计划为准。 二、大安一中录取条件 1.统招录取条件:按中考成绩择优录取具有本市学籍的应届毕业生。 2.指标定向生录取条件:①本地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地就读满2年享受定向;②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应届毕业生在大安四中就读满2年享受定向;③非本地户口的应届毕业生在本地小学和初中连续就读满6年享受定向。 3.指标生定向比例:继续执行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初中的改革措施。从2019年入学的初一新生开始,升入高中时,定向指标生比例调整到80%,并且适当向农村倾斜,城区初中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与乡镇初中指标生最低录取分数分差达到20分。大安一中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为统招生,80%为定向指标生。 4.奖励照顾政策。 ①报考高中和5年制师范专业的省级优秀学生加3分。 ②少数民族考生加1分录取(以户口本为准)。 ③革命烈士子女降20分录取,荣获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荣誉称号人员及其子女降10分录取。 ④奖励指标,各初中向大安职教中心每输送5名学生,奖励该学校定向生指标1个。(如有变化,遵照省中招文件执行) 三、大安一中录取办法 1.按照中考成绩择优录取一中统招生(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20%)。 2.录取一中定向生(当年招生计划总数的80%)。 3.若完不成计划的,将指标收回,采取城乡两条线的办法择优录取。即:城区初中收回的定向指标在城区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应届考生中择优录取;乡镇初中收回的定向指标在乡镇享受指标生待遇的应届考生中择优录取,额满为止。 4.在录取过程中,若考生总分相同,优先录取语文、数学、外语三科总成绩高的考生,如再相同,则依次查看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优先录取成绩高的考生。 四、其他高中录取办法 大安一中录取结束后,大安二中、大安六中划片按中考成绩依次录取,额满为止;职教中心遵循自愿报名的原则录取。 大安市教育局 2019年6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