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籍房产权登记住户名单公告

2020-01-06 08:00:00 来源:大安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2017126日市政府专题会议纪要《关于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的专题会议纪要》精神,对具备无籍房条件的尚未办理产权登记的,继续按(吉政办发【201256号)文件执行。依据住户申请,经大安市解决无籍房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现将符合无籍房的住户名单在大安市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告,自公告之日起30天。相关权利人如有异议,请反馈给大安市人民政府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窗口。 

  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住户,可持有效证件,到政务大厅不动产登记中心权籍调查科办理不动产权登记。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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