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市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在巡查时发现,德胜西路一商铺内饲养家禽。
该商铺在洗手间内饲养大鹅并屠宰,大鹅叫声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根据《白城市市容市貌管理条例》第十四条规定,对该业主进行了行政处罚。
在城市建成区内饲养家禽影响文明城市的形象,而且由于散养活动范围的不固定,非常容易产生寄生虫和传播肠道传染病。为了我们自己生活的空间更加健康环保,请广大市民不要在建城区内擅养家畜家禽。(宋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