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扶贫办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加强雨露计划支持农村贫困家庭新成长劳动力接受职业教育的意见》(国开办发[2015]19号)文件的相关工作要求,经按程序审核,我县符合“雨露计划”助学补助条件19人(见附件),现予以公告,公告期为10天,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5日至2020年10月25日。 如对公示有异议,请向以下部门提出意见: 监督举报电话:12317;联系电话:0439-6230179 附件:抚松县2020年秋季雨露计划补助名单 松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0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