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建设工程质量保证金管理办法》第二条之规定,依法对贵圆东方小区18号楼工程质量保证金返还前公示,如有异议,请于本公示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靖宇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提出意见或建议,逾期则视为放弃。
联系人:孔令发
电话:0439-7227066
靖宇县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
2020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