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长春德惠市历史沿革

2019-08-11 08:38:59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古为肃慎族居住地,战国时属燕国领地,秦时属辽东,两汉时属夫余国,魏晋南北朝时为勿吉族(女真族前身)繁衍生息之地。唐时为渤海国扶余府的仙州所辖,辽时为东京道黄龙府所辖。金灭辽后,先后为济州和隆安州辖境。

  元代属辽阳中书行省开元路管辖。明初为辽东都指挥使司和奴尔干都部指挥使司所辖,明中期为蒙古兀良哈三卫和科尔沁部属地。清康熙年间筑“柳条边”,被划为“边外”,为郭尔罗斯前旗札萨克管辖的牧场。

  清乾隆五十六年(1791年),境域归长春厅管辖。清光绪十五年(1889年),长春厅升为府,境域亦是长春府管辖。清宣统二年四月十六日(1910年5月24日),清政府批准设立县治,划出长春府沐德乡一半多和怀惠乡全部及东夹荒为县境,取沐德乡、怀惠乡两乡名之尾字“德惠”为县名,县衙驻永安镇大房身(今大房身镇大房身村)。

  1912年中华民国建立后,县衙改称县公署。1913年废府后,由吉林省直辖。1914年8月19日,东北实行三级管理制,属吉林省吉长道所辖。1929年4月,废道制,由吉林省直辖,县公署更名为县政府。1932年改称县公署,属伪吉林省所辖。

  1936年4月1日,伪县公署迁至张家湾,张家湾随之更名为德惠。1945年11月17日,东北民主联军第一次解放德惠,建立县人民自治政府,为吉林省直辖。1946年5月28日至1947年10月20日,国民党统治时期仍称县政府,属国民党吉林省政府所辖。

  1947年10月20日,德惠第二次解放,重建县政府,由吉林省直辖。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后,县政府改称县人民政府。1955年4月28日改称县人民委员会。1956年7月3日,归怀德专员公署(同年10月6日更名为公主岭专员公署)所辖。1958年10月23日,划归长春市管辖。1966年1月10日,划归德惠专员公署管辖。1968年2月28日,成立县革命委员会,归长春市管辖。1980年1月28日,县革命委员会改称县人民政府。

  1994年7月6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市,由省直辖、长春市代管,所辖区域不变。2005年8月5日,经省人民政府批准,米沙子镇、万宝镇划归长春市宽城区管辖。实际执行中,只将两镇所辖行政区域的土地规划、审批权划出,其他仍由德惠市代管[1]。(刘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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