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吉林省职业技能提升行动实施方案(2019-2021年)的通知》吉政办发〔2019〕38号 文件精神,截止11月27日,按照文件要求,对企业开展职工职业技能竞赛的,可先行拨付50%的培训资金,其余资金于竞赛后公示期结束拨付。以下企业已结束竞赛,现拨付赛后50%的培训资金。现面向社会公示,接受监督。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实名向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职业能力提升专班反映情况。公示期自2020年11月27日至12月3日。 联系单位:长春市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联系电话:82320585
九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11月27日
编 辑 : 王绍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