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贯彻落实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四十二)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农安县贯彻落实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二)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生态破坏问题还一定程度存在。自然保护区违法违规建筑清理不彻底。吉林波罗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2016年建设的防火防汛监测塔没有拆除,弘阳粮库扩建部分没有拆除。 二、整改目标 彻底拆除2处违建设施。 三、整改措施 (一)2018年9月30日前,拆除防火防汛监测塔。 (二)2018年11月30日前,拆除弘阳粮库院内违规翻建扩建设施。 四、整改成效 防火防汛监测塔于 2018年9月18日已经拆除;弘阳粮库院内违规翻建扩建设施于2018年10月15日 已经拆除。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19日至2019年12月25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农安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崔俊全 电 话: 83516116
农安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