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安县贯彻落实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六)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认真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2018】13号)要求,现对农安县贯彻落实吉林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六)完成情况予以公示。 一、整改问题 部门履职不到位。市质监局对所承担的2014年以来违规审批锅 炉整改任务整改不彻底,虽然对违规新注册的389台小锅炉全部进行了注销,但对无证锅炉监管执法还不够到位,导致有的已注销的锅炉还在运行。 二、整改目标 2019年6月30日前,全面排查,列出清单;2019年9月30日前,全面完成违规注册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三、整改措施 (一)2019年6月30日前,对2014年以来违规注册且已注销使 用登记证的燃煤小锅炉组织开展全面细致排查,列出仍在使用的燃煤锅炉清单,并反馈各乡镇政府、街道、园区及所属部门。 (二)2019年9月30日前,由市场局牵头组成督导组,督导各乡 镇政府、街道、园区及所属部门,全面完成违规注册的燃煤小锅炉淘汰工作。 (三)2019年9于30日前建立燃煤锅炉注册管理长效机制,加强 燃煤锅炉注册监督管理工作。 四、整改成效 对2014年以来违规办理使用登记的79台10吨以下燃煤锅炉已经全部注销使用登记。其中58台已拆除,21台已改造完成,投入使用的全部取得了使用许可。 以上整改情况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12月20日至2019年12月26日,在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联系农安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人: 崔俊全 电 话: 83516116
农安县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12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