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农安县农业农村局、农安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农安县财政局关于印发《农安县2018年适度规模经营项目实施方案》农农财联字[2019]1号文件要求,通过各乡镇政府及企业的申报,县农业农村局、县财政局委托的第三方评估机构、农安县农村经济管理局、农安县农业机械管理服务总站对申报的项目进行了验收,具体情况如下:
现对以上项目资金补助验收合格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0年10月13日—月19日,公示7天。公示期间对公示对象有异议的可向农安县农业农村局、农安县财政局反映。
农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