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人民医院门诊、住院部整体改造及新建医辅用房项目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2019-12-27 11:18:00 来源:榆树市人民政府 作者:榆树市人民医院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项目名称:榆树市人民医院门诊、住院部整体改造及新建医辅用房项目

项目编号:LNFYZBDL-JL19-159G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榆树市人民医院门诊、住院部整体改造及新建医辅用房项目已由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部门集中采购任务通知书编号X【20191224】-0073号文件批准采购,招标人为榆树市人民医院,建设资金来源:公共财政预算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榆树市;

2.2 招标控制价:

第一标段:5561.8189万

第二标段:63.1866万

第三标段:86.40万元

2.3 项目内容:

第一标段:榆树市人民医院门诊、住院部整体改造及新建医辅用建设(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第二标段:弱电工程(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和图纸)

第三标段:工程施工监理服务

2.4工程概况:本项目对榆树市人民医院的门诊、住院部进行维修改造,其中:门诊楼高11层、建筑面积18700平方米;住院部高9层、建筑面积12700平方米。改造内容包括:外墙保温、更换门窗、粉刷内墙面、洁净性墙围(瓷砖)、吊顶棚、楼内电力线路改造、弱电线路改造、改造地面及地热、改造市内给排水消防工程、维修楼顶防水、改造供氧系统、改造负压吸引系统、改造空调通风系统。新建医辅用房占地面积1024平方米,新建地上6层医辅用房1栋,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

2.5工期:

第一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

第二标段: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20年10月31日;

第三标段: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6 质量标准:

第一标段: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的合格工程;

第二标段: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智能建筑设计标准》、《智能化建筑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安全防范工程技术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第三标段: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以上资质;投标单位资质应符合资质承包工程范围的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级注册建造师资格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投标处理。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需在项目公告期内)。

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二标段: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核发的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2.项目经理要求具备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否决处理。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

4.信誉要求: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中国裁判文书网等渠道查询无不良记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需提供网站信用截图并加盖公章。

5.外省入吉企业在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后方可投标(详见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

6.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第三标段:

1.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的法人营业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或综合监理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且无在建工程;

3.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制度,提供近三年(2016年、2017年、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2019年新成立公司提供资信证明;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以中国裁判文书网上查询为准,如有犯罪记录视为无效投标;

6.外省企业需按照吉建办(2017)57号、吉建管〔2018〕12号文件、吉建管(2019)11号文件办理入吉企业信息登记, 备案登记成功后方可参与投标,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必须为该平台注册人员;

7.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9年12月27日至2020年1月6(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报名携带资料: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

2)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或可查询的电子证书)

3)授权委托书(提供授权人委托书及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人需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6-11月社保证明加盖公章,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更改授权人)

4)资质证书副本【持有新版资质证书的投标人可提供与新版资质证书副本同样大小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鲜章)的复印件,复印件与原件效力等同】

5)第一标段:二级注册建造师证和有效的安全考核合格证书

第二标段: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

第三标段: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及高级工程师职称

注:项目经理/总监理工程师需为本公司在职人员,提供近半年6-11月社保证加盖公章

6)第三标段需携带近三年(2016年至2018年)财务审计报告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的无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网上截图(各网站截图查询日期需在项目公告期内;以上证明材料要求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身份证原件到长春市朝阳区康平街889号506室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售价:

第一标段:20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第二标段:15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第三标段:1500元/套,过时不售,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

第一标段:2020年1月16日9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绿园区东风街道普阳街3177号)3楼开标室

第二标段:2020年1月179时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绿园区东风街道普阳街3177号)8楼开标室

第三标段:2020年1月171300分整,地点为长春市政务中心(长春市绿园区东风街道普阳街3177号)8楼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代理服务费

参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计价格[2002]1980号文《招标代理服务费管理暂行办法》及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及发改价格[2015]299号文件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吉林省建设信息网、长春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长春市政府采购网、榆树市人民政府网、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财经报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榆树市人民医院

联系人: 杨大鹏

联系电话:17643012999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方圆工程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联系人:高冰

联系电话:13514405957  0431-80802349‬

地址:长春市西安大路与康平街交汇润天国际大厦5楼

监督单位:榆树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吉林省和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1.吉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2752638邮箱:jstzbc123@126.com

地址:长春市贵阳街287号建设大厦428室招投标管理处  邮编:130051

2.长春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举报方式:

电话:0431-88779829邮箱:ccjw88779829@163.com

地址:长春市湖西路与普阳街交汇处长春市政务中心六楼B区2611室 邮编:1304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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