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和长春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按照《关于切实做好各级政务大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及开展审批办事服务工作的紧急通知》(吉政数大厅监管〔2020〕1号)、《长春市政数局关于政务(公共)服务中心加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为有效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更好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全市政务服务窗口现场业务暂缓办理事项通告如下:
一、市内及各乡(镇)街政务服务窗口现场业务办理服务暂缓办理,恢复正常办理时间另行通知。
二、如有特殊紧急业务办理事项,可拨打相关部门预留电话预约办理。
三、现场业务暂缓办理期间,建议广大市民通过吉林政务服务网和手机APP等渠道办理相关业务,尽量避免外出走动和人群聚集。审批结果可以免费邮寄到家。
四、一般非紧急政务服务办理事项,请广大市民朋友适当延期办理。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