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3237号销号公示

2020-03-17 13:34:00 来源:榆树市人民政府 作者: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3237号现已办结,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3237号信访案件:(来信)榆树市五棵树镇内由东向西方向有一臭水沟,每天散发恶臭味;举报人怀疑是中粮集团、四海屠宰场和中化帝斯曼药厂的生产废水排入臭水沟内引起的。

  责任单位:五棵树镇人民政府、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

  办理情况:

  反映的企业向沟内排废水情况不属实。五棵树大内存在垃圾和生活污水明排问题对垃圾问题五棵树镇政府、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积极组织力量进行清运,2019年末垃圾、底泥全部清运完毕。对于生活污水的治理,从2018年4月开始即对沟内生活污水采取了工程治理和生物治理方法进行临时除味治理,2019年通过建设污水截流干管工程进行治理,该工程已经于2019年末完工,镇区全部生活污水通过管道进入污水处理厂处理,生活污水明排问题整改完成。

  五棵树镇政府将继续加强对五棵树大沟环境监管,确定五棵树市容管理中心对乱倒垃圾情况进行监管,五棵树镇环卫处对五棵树大沟进行分段定期保洁。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年3月17日至2020年3月23日。

  受理部门: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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