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关于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983号销号公示

2020-03-17 13:30:00 来源:榆树市人民政府 作者: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参照《长春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规范做好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中央环保督察信访案件983号现已办结,经过检查验收,达到销号条件,现予以公示:

  983号信访案件:(来信)一是榆树市五棵树镇城建局于2010年5月在东村12组耕地挖出一面积1万平方米、深6米的大坑用于填埋垃圾,致使周边防护林带树木大量死亡,其中树龄10年至20多年的榆、杨、柳等树达1万多棵。二是五棵树镇城建局于1997年4月将该镇垃圾点设在合发村10组李某某承包的林地大沟内,1997年至2007年期间垃圾堆积面积5万平方米,垃圾渗滤液污染周边地下水,造成病虫害蔓延致使20多万棵2-5年榆树、240多棵10-30年榆树、130多万棵3-10年杨树全部死亡,经济损失达5千万元。三是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厂排污管道不畅通,雨季时污水通过溢流口直接排放,污染附近村民耕地;该厂自2009年至今一直存在向松花江直排污水的环境违法行为。

  责任单位:五棵树镇人民政府、榆树市林业局、榆树市水利局、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

  办理情况:

  第一个问题,反映树木死亡问题不属实,垃圾点填埋垃圾情况属实。五棵树镇政府已于2018年9月,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转运至榆树市垃圾场。

  第二个问题,反映的树木死亡问题不属实。合发村垃圾点问题,1997年五棵树镇将五棵树大沟一沟岔作为垃圾填埋场,不在李某某承包林地内,一年后填平复耕。五棵树镇政府已于2018年9月,将垃圾全部清理完毕并转运至榆树市垃圾场。

  五棵树镇政府、长春五棵树经济开发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积极组织力量对五棵树大沟全部垃圾进行清运,2019年末垃圾、底泥全部清运完毕

    第三个问题,反映污水直排松花江不属实。污水处理厂因供电和设备故障导致泵站无法运行出现两次污水外溢情况。已对提升泵站供电系统、故障报警及远程控制系统、液位控制系统进行改造,对水泵进行维修,阀门进行更换,2017年8月23日所有整改措施全部完成,正常安全运行。

  按照中央环保督察整改要求,此案件已办结,符合销号标准,可以销号。        

  以上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榆树市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馈,邮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以送达日期为准。

  公示时间:2020317日至2020323

  受理部门: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431-83651580

  联系地址:榆树市行政中心办公楼556室

 

 

 

                                                   榆树市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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