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全球疫情防控形势严峻,境外输入病例不断增加,“外防输入”成为当前疫情防控重点。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坚决防止疫情输入扩散,做好入境人员登记管理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各级各类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含驻榆单位)要落实工作人员报告制度,各单位工作人员在得知有亲属、朋友将由境外返榆的信息后,应主动向所在单位报告,并配合做好相关防控工作。 二、全市村(居)民有境外亲属的,若近期有返榆计划,应在其亲属出发前48小时,主动向所在村(社区)报告境外亲属基本情况和行程安排。 三、全市村(居)民在向单位、村(社区)主动报告的同时,需提前了解境外亲属的健康状况。如有身体不适者,应劝导其及时就地就医,以免行程中延误病情,或是入境途中造成其他旅客感染的风险。 四、各类宾馆、酒店、招待所要加强对入住人员的排查、问询及管理,对登记14天内有境外旅居史人员,必须第一时间将排查信息报辖区派出所,由公安部门汇总后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各乡镇街、各单位应做好政策宣传,及时公布咨询报告联系方式,并做好有关信息的收集、汇总、报告工作。 六、各单位、各乡镇街要按照单位职责、属地原则及时将收集到的境外人员入境信息报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严肃工作纪律,对收集到的境外人员个人信息做好保密工作。 七、对迟报、漏报、瞒报、不报境外入榆人员情况,造成后果的单位和个人,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应责任。同时,隐瞒不报的入境人员,除自行承担隔离期间的相关费用外,对因其隐瞒行为而直接产生的其他相关费用也将承担连带责任。如有疑问或举报,市民可拨打榆树市各乡镇街咨询电话。
榆树市入境人员疫情咨询电话
榆树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