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树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村屯公共空间管理的通告

2020-03-20 09:05:00 来源:榆树市人民政府 作者:榆树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为保护和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促进经济、社会、生态协调发展,现就村屯公共空间管理相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村屯公共空间包含村屯范围内除村民宅基地和居住地以外的绿化带、道路、河流、沟渠、广场、公共绿地等。

  二、严禁占用村屯公共空间私搭乱建储粮仓、畜禽养殖棚圈、农户厕所、生活用房或栽种庄稼等农作物。

  三、严禁在非指定地点,占用村屯公共空间堆放柴草垛、杂物,放置农机具,倾倒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畜禽养殖粪污、工业废弃物、农业生产废弃物、医疗废弃物等。

  四、严禁侵占损毁公共绿地、广场、道路及其配套设施。

  五、严禁将村屯公共空间清理出的柴草垛、杂物、废弃物等随意乱堆乱扔到林地或公路控制区。

  六、对违反上述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在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十日内自行整改。超期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依据《长春市农村环境治理条例》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代为清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林地和公路控制内的垃圾由村委会负责管理,如发有违法行为由相关部门依法村委会出责令改正或处罚。

  特此通告。

 

 

 

 

                                                                榆树市人民政府

                                                                2020年3月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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