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外地来(返)榆人员管理的通告

2021-01-25 08:00:00 来源:榆树市人民政府 作者:消息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鉴于当前疫情防控的严峻形势,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压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有效阻断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途径,经市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加强外地来(返)榆人员管理,现就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所有从外地低风险地区来(返)榆人员须提前48小时向目的地所在村、社区报备,抵榆时需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防疫查验点查验“行程码”、扫“吉祥码”后,方可进入榆树境内。同时,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对隐瞒行程信息造成疫情传播扩散的,司法机关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二、对从境外高风险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21天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来(返)榆继续集中隔离21天。

对从其他境外国家返回人员继续执行“14+14”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在入境口岸集中隔离14天后,来(返)榆继续集中隔离14天。对在榆解除隔离的境外返回人员,纳入村(社区)健康随访管理,如就医就诊时应主动向医疗机构告知境外旅居史。

  三、国内中高风险区来(返)榆人员,实行“14+14”天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即集中隔离14天,再转入居家健康监测14天。对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其他来(返)榆人员必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方可进入榆树境内,同时,实行“落地即检”防控措施,在第一落点所在地实行核酸检测采样、登记后,实行14天居家健康监测,期间不聚集、不流动,每7天开展一次核酸检测。

  四、防疫查验点对持有《疫情防控紧急物资运输通行证》或《应急物资通行证》及相关有效证明(运输证明、运输车辆消杀记录、相关物资检疫检验证明、司机身份证件等)的防疫物资运输、鲜活农产品运输、生产生活重要保障物资运输车辆,司机及乘员须持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检查合格后优先通行;对邻省风险较高地区进入我市的车辆及人员进行劝返。

  五、各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的职工非必要不离榆,确因公务离榆的,返榆时必须持有3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经查验“行程码”、扫“吉祥码”,检验合格后可入榆。

  六、各乡镇(街)、村(社区)要落实返乡人员管理责任制,并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好登记造册、健康监测和异常状况处置等工作。

  为确保您出行顺畅,请来(返)榆的人员提前准备好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行程码”和“吉祥码”。

 

 

  附:“行程码”“吉祥码”微信小程序

 

 

 

    

行程码                 吉祥码

 

 

 

 

 

 

榆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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