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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12-02 10:23:00 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 作者:东丰县猴石镇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东丰县人民政府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东丰县猴石镇高隆村10组桥梁工程施工招标已由东发改审批[2019]21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东丰县猴石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对潜在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新建8m×4跨盖板桥一座,净宽4.5m,桥梁修筑面积144平方米。 

  2.2计划工期:  2020年 5月1 日至 2020 年9月30 日, 152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潜在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并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明,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投标人近五年内(指2014年1月1日-至今)至少累计完成一座桥梁工程施工业绩;并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应进入交通运输部 “ 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的公路工程施工资质企业名录,且投标人名称和资质与该名录中的相应企业名称和资质完全一致。 

  3.3业绩要求: 

  ①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或特级资质的投标人企业施工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业绩应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已载明且通过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核的投标人的已建主包业绩查询并附网页截图。其中投标人企业施工业绩网页截图中应能明确查询到项目名称、公路等级、交工日期和业绩最低要求对应的各项工程内容信息;投标人项目经理、项目总工的任职业绩网页截图中应能够证明填报人员具有相应任职经历的业绩。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无法查询,但可在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的,应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中查询到的网页截图复印件。除网页截图复印件外,投标人无须再提供任何业绩证明材料。 

  ②具有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三级资质或桥梁工程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资质的投标人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项目总工业绩既可附上述网页截图复印件也可附业绩证明材料作为评审依据。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内容和格式填写,如投标文件中出现招标文件未要求内容属与本次投标无关的内容,不在评审范围内,不作为核实证明材料。 

  3.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7投标人应对投标人单位和个人(指法定代表人、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自行查询行贿犯罪记录,并将网页截图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中,评审时将按投标人提供的网页截图进行必要的网上核实,如有行贿犯罪行为的投标人或未按要求查询的均不能通过本项目的资格审查。 

  3.8在“信用中国”网站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9本次施工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的合理低价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参与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项目的投标人,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2019年12月2日至2019年12月6日止。登陆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按照规定进行诚信库入库注册登记,网上注册登记后,请携带相关材料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711室办理CA认证。未进行网上注册并办理CA认证的将无法参与招标活动。 

  4.2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取得CA认证后,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 

  点击“投标单位登录”后,点击“填写投标信息”,在本项目报名界面点击“新增报名”后,才可点击“招标文件领取”下载免费招标文件。

  4.3答疑澄清文件获取方式:投标人须先在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中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后,方可通过“投标单位登陆”进入相应页面,点击“答疑澄清文件领取”下载答疑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文件、答疑文件、补遗文件一经发布即视为已告知了所有已报名的投标人,且投标人也已经收到并明确了该澄清文件的内容。投标人须主动阅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9年12月24日9:00时,辽源市政府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601开标室(辽源市齐宁路655号)。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 当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 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最高限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6.1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及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上发布。 

  6.2招标文件关键内容将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辽源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网、东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开。公开内容包括:项目概况、对投标人的资格条件要求、评标办法、招标人联系方式。 

  7.联系方式

招标人:东丰县猴石镇人民政府

地址:东丰县猴石镇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宏元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吴先生

地    址:长春市南关区华远路与华明街交汇(华润橡树湾 G3-313室)

电话:13766002342

联 系 人:王经理

 

电    话:0431-80542021

 

  点击下载:东丰县猴石镇高隆村10组桥梁工程招标文件关键内容信息

  监督单位:东丰县交通运输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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