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 编号:201900039 权利人:梁金刚(身份证号码:220421197405293718),由于保管不善将房屋所有权证SY027226丢失,现声明作废,申请政府网遗失公告。 经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核实,使用权人梁金刚:房屋坐落:兴隆街兴达富苑12号楼;建筑面积65.83平方米;登记日期:2014年1月17日。 申请人保证“房屋所有权证书SY027226号未有权利受限情况,同时申请人将承担因此声明而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东丰县政务大厅一楼) 联系方式:6208007 联系人:刘力
公告单位:东丰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12月1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