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吉林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规定的内容,决定准予药品经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37-2810011 通讯地址:东丰县药业大街3276号 邮编:136300
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
东丰县人民政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我局按照《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对以下企业进行审查验收,认为符合《吉林省开办药品零售企业验收实施标准(试行)》规定的内容,决定准予药品经营,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2020年3月3日至2019年3月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监督电话:0437-2810011 通讯地址:东丰县药业大街3276号 邮编:136300
东丰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3月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