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县政府魅力东丰信息公开办事服务互动交流今日东丰东丰县东丰正骨医院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意见的公示

2020-03-04 09:05:00 来源:东丰县人民政府 作者: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东丰县人民政府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我局拟对1个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此次审查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拟作出审批意见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天(2个工作日)。

  听证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2天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提出听证申请。 

  公众反馈联系方式:

  信件反馈:邮编:136300 地址:东丰县东丰镇西城区 

  收信单位:辽源市生态环境局东丰县分局行政审批办

  电话反馈:联系人:孙庆魁 电话:0437-6208037

  公示日期:2020年3月3日至3月4日 

项目名称

建设地点

建设单位

项目概况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公众参与情况

东丰县东丰正骨医院建设项目

吉林省东丰县江城大路粮库对过649栋

东丰县东丰正骨医院

本项目租用楼房原为宾馆,占地面积为3120m2,总建筑面积为1895m2,本项目设床位30张,日均门诊量为20人次

吉林省龙桥辐射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施工期

本项目租赁空置楼房建设本项目,无土建施工过程,但仍存有装修、设备安装等过程产生的废水、粉尘、噪声和固体废物等污染。

⑴废水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进入到厂区内现有防渗旱厕,定期清掏用作农肥,不向地表水体排放,对地表水体影响较小。

⑵废气

施工期所带来的环境空气影响,主要包括施工扬尘和汽车尾气,项目通过合理安排施工现场,砂石料应统一堆放、保存,尽可能减少堆场数量,并加以覆盖;粉状材料运输应袋装或罐装,禁止散装,应设专门堆放地点,并采取覆盖防尘措施。运输车辆和施工机械应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完好率要求在90%以上,有效地减少尾气污染物排放等措施,施工期废气对周围环境影响较小。

⑶噪声

本项目的施工期噪声源主要为运输车辆等施工机械,通过选用低声级的建筑机械,施工机械设置的安设位置应充分利用正在施工的建筑对噪声的衰减作业,统筹安排好施工时间,等措施,项目施工期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施工期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及装修过程产生的废弃材料 ,项目生活垃圾统一收集,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废弃材料可回收外卖;对环境影响较小。

营运期

⑴废水

餐饮废水经隔油池处理后同其他污水排入自建的污水处理站,处理达《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8978-1996)中预处理标准后通过封闭罐车运至东丰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污水处理站的清水池,经管网进入东丰县污水处理厂,处理达标后排入莲河,对地表水环境影响较小。

⑵废气

本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锅炉废气、污水处理站恶臭气体、食堂油烟。锅炉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m高烟囱排放,排放浓度满足《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71-2014)中表2新建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本项目污水处理站产生的恶臭气体经15m高排气筒排放,恶臭气体有组织排放满足《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93)中排放标准限值要求,无组织排放满足《医疗机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18466-2005)中“污水处理站周边大气污染物最高允许浓度”要求。食堂油烟经油烟净化器处理后,经高于屋顶的排气筒排放,油烟浓度小于《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GB18483-2001)中的小型餐饮业排放标准的限值要求。

⑶噪声

营期主要噪声来源为水泵、排风机等设备噪声。本次评价要求首先选用低噪声环保型设备,同时高噪设备设计独立基础,安装减振垫,隔声门窗等,同时加强噪声设备的管理和维护。院界噪声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的1标准要求,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较小

⑷固体废物

本项目固体废物主要为生活垃圾、生物质灰、餐饮垃圾、医疗废物、污水处理站栅渣和污泥。生活垃圾交由环卫部门统一处理;生物质灰外卖用作农肥;餐饮垃圾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医疗废物及检验室废液暂存于医疗垃圾暂存间(暂存时间不超过1天),由有资质的单位用专用车辆运输、处置并执行危险废物联单管理制度;医院应安排专职人员对污水处理站格栅垃圾进行收集、对污泥进行脱水、消毒后(脱水率不低于80%,严格按照环保相关文件对其进行包装和储存,并委托有资质单位进行处理。采取以上措施后,本项目固体废物不会产生二次污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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