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丰县人民政府 11月12日,东丰县司法局与吉林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在东丰农村商业银行总社签署了扶持小微企业合作协议。双方对于此项协议都给予了高度的重视,东丰县司法局全体领导、东丰农村商业银行董事长及其他相关人员都出席了此次签约仪式。这项协议对于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推进“三抓”行动部署要求,积极开展“走进千家商会、服务万户企业”专项行动服务企业“123工程”工作有着重要意义。同时也有助于落实各级人民政府、人民银行关于支持“乡村振兴”、落实“普惠金融”图,推动县域经济发展。东丰县司法局结合本职工作内容,为服务小微企业在法律宣传、法律公证等方面加强与银行的合作: (一)、法律宣传方面,协助银行进行扶持“小微企业”方面的宣传。 (二)、法律援助方面,解答“小微企业”涉及的法律、贷款等法律咨询内容。 (三)、法律公证方面:在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程序规则》和《办理具有强制执行效力债权文书公证及出具执行证书的指导意见》(中国公证协会)等法律、法规的前提下,为银行办理好《借款合同》、《借款抵押合同》、《赋予强制执行效力的债权文书》等公证,并在遵守公证收费的范围内,适当降低收费标准,使“小微企业”得到实惠。 此次合作项目协议的签订,标志着双方的合作全面深化和提升,一方面提高双方的社会影响力,另一方面也为司法局致力于服务企业探索更好的服务模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