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公告

2020-01-23 08:00:00 来源: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作者:市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根据国家、省委省政府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相关要求,特公告如下: 

截至目前,梅河口市尚未发现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疑似病例和确诊病例。 

为确保春节期间疫情得到有效控制,从武汉来梅人员请务必到所辖乡镇、街道、村民委员会、社区进行登记,听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有不适症状,请及时到定点医疗机构(梅河口市中心医院)就诊。 

我市相关部门已做好一切应对疫情准备,请广大市民不信谣、不传谣。关于我市疫情防控工作开展情况,市政府将及时公告。 

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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