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央、省委省政府对当前疫情防控形势的研判,特别是基于我市疫情防控形势持续平稳态势,按照[2020]第四次省委常委扩大会议暨吉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第13次会议要求,从今日起,执行省外来梅人员报告制度,具体公告如下: 省外来梅人员要主动向所在社区、村报告,社区、村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无症状的单独居家隔离14天;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疾控中心报告;对于未报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欢迎广大市民积极监督并报告省外来梅人员情况。 疾控中心疫情防控电话:0435-5097700 特此公告! 梅河口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