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河口市双拥办关于甄选拥军企业的公告

2020-03-23 08:00:00 来源:梅河口市人民政府 作者:退役军人事务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驻梅各企业:

 根据上级文件精神,深入开展社会化拥军,全国拟建立社会化拥军企业目录。纳入目录后将与企业签订协议、并授予牌匾和证书,同时可参加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个人评比。在此,梅河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号召全市各行业踊跃报名,合力推进社会化拥军工作,营造浓厚社会氛围。

 请有意向成为拥军企业的单位在本周四(3月26日)前与梅河口市双拥办联系。

联 系 人:梅河口市双拥办

联系电话:0435—4701515

梅河口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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