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承担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5),目前已经整改完成,现按照整改销号工作要求对已完成整改任务进行公示: 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序号15)完成情况 反馈问题:督察期间,督察组收到大量群众举报投诉,其中已经核实的破坏森林、草原、湿地面积分别达8120公顷、3265公顷、2868公顷。 责任单位:县林业局、县畜牧局、汪清镇镇政府、天桥岭镇政府、百草沟镇政府、罗子沟镇政府、大兴沟镇政府、东光镇镇政府、春阳镇镇政府、复兴镇镇政府、鸡冠乡政府 整改目标:引导林业干部职工及湿地周边群众牢固树立绿色发展理念,提高思想认识,切实把生态保护责任抗在肩上,把生态保护工作抓在手上,保护好湿地资源。 整改时限:2020年12月底 整改措施完成情况: 针对汪清县违法参地,已于2019年10月底前,完成全部违法参地的清收起参工作,并加大监管力度,对全县范围内破坏森林、湿地的违法行为。达到了目标整改要求。 公示媒体:汪清县人民政府网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13日至2019年12月23日,共7天 公示举报受理部门: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8817997 联系地址:汪清县环境保护局
汪清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12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