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清运管所关于进一步简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友情链接

2020-03-23 13:56:00 来源:汪清县人民政府 作者:汪清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责任编辑:康康 字号:T|T
道路运输企业及道路运输从业人员: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放管服”改革精神,推进简政放权、优化发展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增强群众和企业的获得感,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吉林省城市公共客运管理条例》,《延边州运管处关于进一步简化道路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运管所决定,进一步简化组织从事道路运输驾驶人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简化申请流程
   (一)申请参加经营性客货运输和国际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向州运管处驾培科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州运管处驾培科可接受培训机构统一申请及个人自培直考申请。
   (二)申请参加城市客运驾驶员(含巡游出租汽车、网约出租汽车和公交车)从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向汪清县运管所提出申请(提交相关材料)。汪清县运管所接受培训机构统一申请及个人自培直考申请。
    二、定期组织考试
   (一)为提高从业资格认定工作效率,节约申请人时间,理论考试时间安排为工作日内每周二(巡游出租汽车和网约出租汽车驾驶员)、周三(客货运输驾驶员)、周四(公交车驾驶员和国际道路运输驾驶员)上午08:30分开始进行。培训机构或者申请人需提前一天申请预约考试,考试当天不受理当期考试申请。
   (二)申请人理论考试合格后,向运管所提出实操考试申请,运管所负责统计并上报本辖区内预约实操考试需求,州运管处驾培科统一组织安排考试。
   (三)考场安排:理论考试统一在州运管处考试中心进行,实操考试在运管所的从业考点进行。
   即日起,汪清县运管所按此通知内容进行从业人员资格认定工作,出租汽车驾驶员区域题库公布在汪清县人民政府网公示公告栏。

 

 

汪清县交通运输管理所       
2020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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