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汪清县历史沿革

2019-08-10 17:14:58 来源:中国小康网 作者:刘玥莹 责任编辑:王靖羽 字号:T|T

  中国小康网 汪清县地,远在上古三代为肃慎地,汉、晋属挹娄,北魏属勿吉地,唐入渤海,明代为阿布达哩卫的辖境。清初,库雅拉部钮呼特氏为世管佐领后于此地(今大坎于地方),后为辉春副部统管辖。宣统二年(191O年)由延吉、珲春析置汪清县,县治所干百草沟,隶属延吉府。民国三年(1914)六月重更道制,分吉林省为四道,汪清县划属吉林省延吉道管辖。民国十八年(1929年)东北政务委员会成立,废道制,县归省直辖,汪清县直隶吉林省为三等县。

  康德元年(1934年)十二月伪满洲国改行帝制,实行地方行政机构改革,增设间岛省公署,汪清县由吉林省划归间离省管辖,康德五年(1938年)将延吉县(今龙井县)北部划入汪清县版图,康德十年(1943年)十月设东满总省,间岛区域隶属于东满总省管辖。民国三十四年(1945年)东北光复。全东北解放后,成立东北行政委员会,驻沈阳,划东北为六省,汪清县划属松江省管辖。一九五三年九月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成立后,汪清县又划归延边朝鲜族自治州所辖。

  汪清县名源于女真语,本音"旺钦",即"堡垒"之意。本县南部地势低洼,每逢雨季,积水成流。形成大小汪清河,县名取于此。(刘玥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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