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湖关于做好扶持家庭农场项目实施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 为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农民家庭农场提升经营服务能力,进一步提高农业效益和竞争力,根据省农委《关于做好2016年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培育)项目实施工作的通知》(苏农财〔2016〕19号)文件精神,研究制定了《金湖县2016年省级家庭农场扶持项目实施指导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各镇根据本镇的实际情况和项目要求,认真筛选,抓紧做好项目申报和立项工作,于5月30日前汇总项目实施家庭农场,并上报县委农工部经营管理科。 中共金湖县委农村工作部 2016年5月23日 |